(原标题:上海锦天城(苏州)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/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/行权期符合归属/行权条件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、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法律意见书)前十证券公司
上海市锦天城(苏州)律师事务所为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归属和行权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。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文件,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、预留授予及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,符合条件的209名激励对象可归属1,082,001股,授予价格为7.82元/股。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股票增值权已进入第二个行权期,符合条件的5名激励对象可行权40.7988万份,授予价格为7.82元/股。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、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,符合条件的14名激励对象可归属621,986股,授予价格为7.82元/股。公司已履行必要的批准程序,满足归属和行权条件,相关信息披露符合规定。公司还需继续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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